一、前期档案整理核心要求
1.1 档案盘点造册实操
整理待销毁档案的第一步是完成全量盘点造册,所有操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必须逐份登记,不能只统计总数,登记项需包含: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形成日期、密级、保管期限、份数/页数,所有信息必须与原档案台账一致,不得错登漏登。
- 整理完成后,造册文件需打印一式三份,分别用于审批、归档、监销留存。
1.2 分类筛选标准
完成造册后按照以下标准分类筛选,区分需留存和待销毁档案:
- 需留存档案:达到保管期限但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未办结法律案件、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以及永久保管类档案(企业注册档案、核心知识产权档案、人事永久档案等),需重新归类退回档案库房,不得纳入销毁范围。
- 普通待销毁档案:已达到保管期限、无留存价值的非涉密档案,如过期临时合同、已办结重复文件、日常办公废纸类文件等。
- 涉密待销毁档案:所有标注机密、秘密、绝密级的纸质/电子档案,必须单独分类存放,不得与普通待销毁档案混放。
二、待销毁档案审批要求

无审批销毁属于严重违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完成审批:
- 申请人提交《档案销毁申请审批表》,附待销毁档案清单,签字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 部门负责人审核档案范围、销毁事由无误后签字,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复核。
- 档案管理部门复核档案鉴定结果、清单信息无误后,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最终签字审批。
- 涉密档案销毁额外需要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审核签字,方可进入销毁流程。
所有审批必须留痕,电子审批需导出审批记录打印归档,手写审批必须保留原件,禁止口头审批。
三、不同类型档案销毁实操要求
3.1 普通非涉密纸质档案销毁
- 封装:将审批通过的待销毁档案装入密封档案箱,箱口贴封条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全程由两名监销人保管,不得脱离监管。
- 销毁方式选择:禁止将待销毁档案直接卖给无资质废品回收站,可选两种合规方式:
- 自行销毁:使用符合粒度要求的碎纸机,要求碎纸粒度为碎粒≤4×30mm、条状宽度≤10mm,确保文件无法拼接复原。
- 委托销毁:选择工商经营范围包含「档案销毁服务」的机构,签订销毁保密协议,要求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销毁凭证,销毁后留存凭证。
- 监销确认:销毁完成后,两名监销人必须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清册留存归档。
3.2 涉密档案销毁
- 运输:必须安排单位两名以上涉密人员全程押运,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单独运输涉密档案,防止运输途中流失。
- 销毁机构要求:必须选择取得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销毁资质的机构销毁,禁止自行销毁或者委托无资质机构。
- 监销要求:两名监销人必须全程现场监督销毁过程,确认所有档案全部销毁后签字确认,销毁清册永久归档留存。
3.3 电子档案销毁
- 仅删除文件或者格式化不算合规销毁,必须按照存储介质类型做彻底处理:
- 废弃存储介质(U盘、硬盘、光盘等):普通非涉密介质可委托有资质机构粉碎,涉密介质必须送有资质保密销毁单位做消磁粉碎处理。
- 需复用存储介质:对存储区域做至少3次随机数据覆写,覆写完成后用数据恢复工具验证,确认无法恢复任何原文件后方可复用。
- 云存储电子档案:要求云服务商出具对应数据彻底删除的书面证明,加盖服务商公章后留存归档。
- 电子档案销毁也需要完成造册审批流程,流程要求与纸质档案一致。
四、销毁后收尾归档要求
销毁完成后必须完成以下收尾工作,确保合规:
- 更新原档案管理台账:在原档案目录对应位置标注「已销毁」「销毁审批文号」「销毁日期」,确保台账与实际库存一致。
- 销毁材料归档:将审批表、销毁清单、监销签字页、销毁凭证统一整理归档,保管要求为:普通档案销毁材料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涉密档案销毁材料永久保管。
五、常见违规风险点提醒
- 禁止未经鉴定直接销毁:到期档案必须先完成价值鉴定,确认无留存价值后才能进入销毁流程,不得直接批量销毁。
- 禁止单人监销:不管是普通还是涉密档案,必须至少安排两名不同部门的监销人员,避免出现档案流失问题。
- 禁止违规留存涉密销毁剩余物料:涉密载体销毁后的碎料不得回收利用,必须由销毁机构统一合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