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合规依据清单
所有操作需严格符合以下现行有效行业规定,可直接在国家档案局官网(http://www.saac.gov.cn)查询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版)
-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6-2017)
-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二、前期合规准备工作
1. 资质与人员合规
承接档案数字化业务的主体需具备以下资质,所有材料需提前报备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涉密档案数字化服务需取得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非涉密档案服务需在属地档案部门完成备案
- 所有参与加工人员需完成档案保密培训,签署《保密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留存3年以上
- 禁止外籍人员、临时聘用未备案人员接触任何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成果
2. 场地与设备合规
加工场地需符合以下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
- 场地物理封闭,门窗加装防盗设施,无对外网络接口,所有出入口安装24小时高清监控,监控记录留存6个月以上
- 加工用计算机、扫描仪、存储设备均需拆除无线网卡、蓝牙模块,禁用USB接口(仅授权加密USB设备可接入),所有设备编号登记,不得带离加工场地
- 现场禁止携带手机、相机、U盘等任何具备拍摄、存储功能的私人设备,入场需过安检,所有物品统一存放
三、加工流程合规操作步骤
1. 档案交接环节
所有档案交接需执行双人核对、签字确认制度,操作步骤如下:
- 第一步:移交方提供《档案移交清单》,列明档案全宗号、年度、卷号、页数、密级,双方现场逐卷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清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
- 第二步:对破损、霉变档案提前登记,需修复的需经移交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处理,禁止擅自修复、拆解原始档案
- 第三步:交接全程需在监控下完成,任何档案原件不得带出加工场地,当日加工完成的档案必须入柜上锁,钥匙由双方各持一把
2. 数字化加工环节

不同载体档案加工需符合对应行业标准,参数要求可直接复用:
- 纸质档案扫描参数:黑白二值类采用300DPI分辨率,彩色类采用300-600DPI分辨率,存储格式为PDF/A(长期保存版)、JPEG、TIFF,禁止生成可编辑的Word、普通PDF格式
-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参数: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存储格式为WAV、MP3(320kbps以上);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存储格式为MP4(H.264编码)、AVI,原始载体不得进行擦写、格式化操作
- 扫描完成后逐页核对清晰度、无缺页、无偏斜,所有页码需与原始档案完全一致,禁止擅自删除、添加页面,有模糊、漏扫的立即重扫
3. 数据质检与挂接
数字化成果需执行三级质检制度,合格率需达到100%:
- 一级自检:加工人员逐件检查成果质量,不合格的立即返工,自检通过率达100%后提交班组
- 二级抽检:班组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检,抽检不合格率超过5%的整批退回重检
- 三级验收:移交方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合格后按照《档案著录规则》要求完成元数据著录,挂接至对应档案管理系统,元数据字段需包含全宗号、类别号、年度、保管期限、密级、档号、页数
四、成果交付与收尾合规要求
1. 数据交付规范
数字化成果交付需执行安全加密要求,操作如下:
- 存储介质采用全新未拆封的工业级硬盘、蓝光光盘,不得使用二手存储介质,所有介质需贴明标签,注明全宗名称、批次、数据量、密级
- 数据需加密存储,加密算法采用SM4国密算法,密码由移交方专人保管,交付时提供两份完全一致的备份,分别存放于不同物理地点
- 交付时需同步提交《数字化成果验收报告》《加工流程记录》《保密承诺书》《设备销毁记录》等全套档案,由移交方归档留存
2. 场地与数据清理
加工完成后需完成全流程清零操作,不得留存任何原始档案或数据:
- 所有加工用设备的硬盘、存储介质需采用消磁+物理粉碎的方式完全销毁,销毁过程需双方全程在场录像,销毁记录签字留存
- 剩余的档案耗材、纸质残页需统一交由移交方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 所有加工人员需签署《离岗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期限为10年以上,涉密档案的保密期限与档案密级对应
五、常见合规风险排查
日常检查需重点排查以下风险点,避免触发合规处罚:
- 禁止未经备案擅自加工涉密档案,一旦发现需立即停止,上报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 禁止擅自修改原始档案内容、泄露档案信息,违者按《档案法》《保密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 所有合规记录需留存至少10年,以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抽查,抽查不合格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