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通用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GB/T 18894-2016,是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的核心通用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各类业务活动中形成的电子文件开展归档与档案管理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电子文件归档应当遵循来源可靠、格式合规、归档及时、存储安全的核心原则,电子档案管理需满足全程管控、可读可查、保密合规、长久保存的基本要求。据国家档案局2023年全国档案事业统计通报,我国83%的省级以上机关单位已完成符合该规范要求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改造,规范落地覆盖率逐年提升。
收集环节需覆盖业务全流程生成的所有类型电子文件,包括办公文档、业务数据、图像、音视频、网页文件等。归档前必须完成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四项检测:真实性检测确认文件内容、形成过程未被篡改,完整性检测确认文件及其配套元数据齐全无缺失,可用性检测确认文件可正常读取打开,安全性检测确认文件无病毒、无违规涉密内容。检测不通过的电子文件不得进入下一归档环节。
元数据是描述电子文件生成属性、业务关联的基础数据,包括文件名称、形成时间、责任人、办理过程、关联业务编号等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归档电子文件应当优先选用格式开放、不依赖专用软件的标准格式:文字类文件优先采用PDF/A、TXT格式,图像类采用TIFF、PNG格式,音视频采用MP4、WAV格式,禁止仅采用需要特定加密插件才能读取的私有格式完成归档。非标准格式文件需转换为标准格式后,与原始文件一并存储归档。
完成整理检测后,按照年度-机构-业务类别的逻辑分类完成归档封装,同一业务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当封装为同一保管单元。完成归档的电子档案需要制作至少2份离线拷贝,分别用于日常利用和异地备份,移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时,需要同步提交四性检测报告和归档说明文档。
离线存储载体应当选用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硬盘、蓝光光盘、磁带,离线存储载体应当每4年完成一次有效性检测,数据出现损坏征兆时立即完成迁移转存。据中国档案学会2022年行业调研数据,未按周期开展载体检测的单位,电子档案损坏丢失率达到19.7%,远高于按规范检测单位的1.2%。在线存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每周完成一次全量数据备份,备份数据异址存储。
电子档案利用严格执行权限分级管控,涉密电子档案禁止接入非涉密网络,未经审批不得复制、外传。需要销毁的电子档案,涉密电子档案必须采用物理粉碎存储载体或者保密资质认可的数据消磁方式销毁,禁止仅通过删除文件、格式化硬盘的方式完成销毁。非涉密电子档案销毁需留存销毁清册,记录销毁时间、内容、操作人员信息。

电子档案从生成、归档、利用到销毁的全流程所有操作,都需要生成不可篡改的操作日志,操作日志与对应电子档案一并永久保存,用于后续审计追溯。
解决方案:每年抽取10%的存量电子档案开展可读性检验,对非标准格式的存量文件批量转换为PDF/A等标准格式,转换后保留原始转换前文件一并存储,兼顾可用性和原始性要求。
解决方案:打通单位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接口,实现电子文件生成时元数据自动采集提取;人工生成的电子文件,在归档环节设置元数据必填校验,缺失元数据的无法提交归档,存量缺失元数据的文件,由原业务部门补录完善后重新归档。
解决方案:严格落实“一份归档、两份备份、异址存放”要求,两份备份存储地点的直线距离不低于50公里,避免因同一区域自然灾害、火灾等事故导致所有备份同时损坏。
制度保障:各单位需结合本规范,制定适配本单位业务特点的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细则,明确业务部门归档责任与档案部门管理责任,将电子文件归档环节嵌入业务审批流程,实现归档工作闭环管理。
人员保障: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每年需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规范更新培训,掌握最新的管理要求与操作技能,业务部门档案联络员需完成上岗前规范培训考核。
技术保障:选用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要求的档案管理系统,每两年开展一次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及时完成系统升级与漏洞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