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首次明确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档案区块链监管提供了顶层法律支撑。配套法规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共同构成档案区块链监管的合规基线。国家档案局2023年发布的《全国电子档案管理成熟度评估报告》显示,已落地区块链存证的档案项目中,合规率仅为42.7%,核心问题是未将区块链监管流程与现有档案法律体系对接,导致存证效力不被认可、监管流程存在合规漏洞。
区块链不可篡改、可溯源的技术特性,与档案法要求的“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核心原则高度契合。档案区块链监管的核心是将技术特性转化为法定效力,而非用技术替代法定管理流程。禁止以区块链存证结果替代档案主管部门的真实性鉴定流程,所有上链存证的电子档案需先完成归档鉴定,符合法定归档要求后方可写入区块链节点。
档案区块链监管需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分级分类要求,公共档案、涉密档案、个人档案的上链范围、存储环境、访问权限需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条款要求。监管行为不得超出档案法赋予的监管权限,不得泄露涉密档案信息、不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
对照现行档案法律法规及标准,梳理本单位档案管理的合规要求,明确可上链档案范围、上链前的鉴定流程、存证元数据要求、节点管理规则、数据留存期限等核心要素,形成《档案区块链监管合规手册》,作为平台搭建的核心依据。

按照档案管理的三级授权要求,分别设置立档单位操作节点、档案主管部门监管节点、司法审计校验节点三类核心节点,不同节点的访问权限、操作范围严格隔离。所有节点的操作日志需同步存档至法定档案保管介质,留存期限不低于对应档案的保管期限。涉密档案节点需部署在符合保密三级要求的内网环境,禁止接入公链或公共云服务。
将区块链监管端口与本地档案主管部门的电子档案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档案从生成、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全流程的存证数据同步上传,监管部门可随时调取存证记录核验档案真实性。对接过程需符合《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数据传输加密。
每6个月开展一次档案区块链监管合规审计,重点核查上链档案的鉴定流程是否合规、涉密档案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操作日志留存是否完整、存证数据是否与归档档案一致。审计结果需报送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发现合规漏洞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浙江省档案馆2022年上线区块链电子档案监管平台,全程对接《浙江省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覆盖全省127个省级立档单位。平台明确非涉密民生档案可接入联盟链、涉密档案全程内网存证的管理规则,截至2024年3月,平台累计存证电子档案1200余万件,档案利用环节的真实性核验效率提升87%,涉档案纠纷的存证采信率达100%,2023年通过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管理合规评估,得分98.2分,位列全国省级档案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