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模板符合《档案数字化规范 第1部分:纸质档案》(DA/T 31-2022)要求,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等全门类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无需调整框架即可直接套用。填报前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数字化加工全流程台账、元数据抽检原始记录、图像/音视频质检记录、数据哈希校验凭证、保密协议原件。
可直接复制以下内容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
``` [单位全称]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编号:[XXX-202X-00X] 覆盖档案门类:[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等,多门类用顿号分隔] 项目周期:[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验收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 项目背景:写明本次数字化覆盖的档案起止年份、总存量(纸质档案按卷/件统计、声像档案按分钟/张统计、实物档案按件统计)、项目实施的核心目的。必须明确标注具体档案门类,不得笼统写“档案”。
2. 实施主体:写明中标服务商全称、项目监理单位全称(无监理则填“无”)、甲方内部对接部门及第一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
3. 完成情况:列明实际完成数字化的档案数量、数据总容量、元数据条数,与合同约定量的偏差率不得超过±5%,超出部分需单独附情况说明。
1. 验收组组成:列明验收组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需至少包含1名档案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1名信息技术人员、1名纪检/内审人员,末尾预留所有人员签字栏。
2. 表决结果:明确验收通过率(需≥2/3验收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直接勾选“通过验收”或“未通过验收需整改后复验”。
3. 后续要求:通过验收的明确数据归档部门、正式入库时间;未通过的明确整改期限、复验时间、复检抽检比例要求。

如果实际完成量超出合同约定5%以上,需额外附《工作量变更说明》,明确增量产生原因(比如原始档案统计漏项、新增同批次待加工档案),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服务商共同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留存,否则验收结论不予生效。
如果抽检发现不合格项,需按以下流程处理:1. 列明所有不合格项的具体位置(档号、页码/时长节点)、问题类型;2. 服务商出具书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责任人;3. 整改完成后重新按原抽检比例的2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通过结论。
校验数据完整性可直接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certutil命令,无需安装额外软件,操作命令如下:
``` 生成单个文件的SHA256校验值 certutil -hashfile 【待校验文件完整路径】 SHA256 批量生成指定目录下所有文件的校验值,导出到当前目录的result.txt for /r 【待校验目录完整路径】 %i in () do certutil -hashfile "%i" SHA256 >> result.txt ```将生成的校验值与加工完成时服务商提供的校验值逐一比对,完全一致即为数据未被篡改、存储完整。
报告完成后需同时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所有验收人员签字、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存入文书档案永久保管;电子版需转换为不可编辑的PDF格式,与所有附件电子版一并存入本单位档案管理系统,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统一为:[单位简称]_[年度]_[档案门类]数字化验收报告,不得随意命名,便于后续检索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