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是指将传统纸质、音频、视频等实体档案,通过扫描、录入、转换等技术手段生成数字形态,并完成归档、存储、利用的全过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2025年全区县级以上综合档案馆档案数字化覆盖率需达到85%,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作为边疆多民族聚居地,其档案数字化工作需兼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哈萨克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特殊需求,截至2023年底,伊犁州存量档案数字化覆盖率约为52%,需在2024-2025年完成剩余存量及新增档案的数字化转换。
伊犁档案数字化工作需严格遵循《档案数字化规范》(GB/T 18894-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数字化操作细则》及涉密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数字档案的合法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待数字化实体档案需完成分拣、除尘、除钉、分页、编目等预处理操作,重点操作不得使用金属工具处理涉密档案或 fragile 载体(如老旧纸张、丝织品档案),避免造成载体损坏或信息丢失。预处理完成后的档案需按保管顺序摆放,避免混乱。
不同介质档案需采用对应技术转换:纸质档案使用A0级高速扫描仪,分辨率设置为≥300DPI;音频档案采用专业音频采集卡,采样率≥44.1KHz、位深≥16bit;视频档案使用专业采集设备,帧率≥25fps、分辨率≥1080P。
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以哈萨克语为例)需采用专用OCR识别引擎,禁止使用通用中文OCR工具进行字符识别,该操作可将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5%以上,符合数字化成果的校对要求。

生成的数字文件需与元数据关联,元数据需包含档号、语种、密级、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核心字段,且数字文件命名需遵循统一规则,示例: ``` YLDA-2023-001-KZ-0001_哈萨克语_公开_20230501.pdf ``` (YLDA为伊犁州档案管理部门缩写,KZ代表哈萨克语),确保数字档案的可检索性与可管理性。
伊犁州哈萨克语档案存量占比约为38%,需建立多语言档案校对团队,配备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校对人员,校对流程分为初校、复校两级,少数民族语言档案识别错误率需控制在0.5%以下,符合数字化成果验收标准。
涉密档案数字化处理需在独立涉密工作区域内完成,所有设备需接入涉密局域网,禁止连接互联网;数据传输需采用加密专线,存储介质需符合涉密载体管理规定;处理完成后的涉密数字档案需存入专用涉密服务器,且建立三级备份机制(本地硬盘备份、异地介质备份、涉密云端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失泄密。
需选用符合《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DA/T 18-2016)的档案管理系统,支持多语言元数据录入与检索;OCR引擎需选用经国家档案局认证的哈萨克语专用识别工具,确保识别准确率达标。
排查方向:是否选用通用OCR工具、扫描分辨率不足、哈萨克语手写体存在褶皱或污渍。解决方案:更换国家认证的多语言OCR引擎、调整扫描分辨率至300DPI以上、预处理时对手写体档案进行除尘、去褶皱操作。
排查方向:预处理时未按顺序存放、转换过程中未进行本地备份、使用未授权的存储介质。解决方案:建立预处理档案台账、转换前完成本地与异地双重备份、仅使用经认证的存储介质。
排查方向:校对人员未掌握对应少数民族语言术语、元数据字段录入不规范。解决方案:定期组织多语言元数据录入培训、制定统一的元数据录入模板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