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档案数字化工作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以及清远市档案局2023年印发的《清远市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细则》《清远市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要求》两份地方规范性文件。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清远市直及8个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存量档案数字化合规通过率为41.7%,未通过的项目中72%存在流程不规范、安全管控缺失、元数据不符合地方标准的问题。
项目启动前需完成全量档案的盘点梳理,按永久、30年、10年保管期限分类,同时标注涉密、内部公开、对外公开三类密级,破损、霉变的纸质档案需先完成修复再进入加工环节。涉密档案数字化需提前向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管理部门双报备,加工必须在清远本地指定涉密场所完成,严禁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数据离开清远市域范围。
扫描参数需符合地方标准,文书、人事类普通档案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工程图纸、历史老照片等特殊载体档案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扫描件需去除黑边、歪斜等瑕疵,保持与原件版面完全一致。OCR文字识别准确率需达到99.5%以上,识别误差需逐页人工校正,加工过程的所有操作日志需同步留存,留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加工完成后需开展三重校验,第一重为格式校验,所有数字化档案需存储为PDF/A长期归档格式,不可修改;第二重为内容校验,逐页比对数字化成果与原件内容、签章完全一致;第三重为元数据校验,元数据字段需完全匹配广东省档案元数据规范要求。校验通过后需在30日内将验收报告、成果副本提交属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数字化全流程需落实闭环安全管理,杜绝数据泄露、档案损毁等风险。
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境外品牌的扫描、存储设备,所有加工设备不得接入公共网络,加工产生的临时缓存文件需每日清理,项目完成后所有存储过档案数据的介质,要么移交档案归属单位统一封存,要么做物理消磁处理,不得外流重复使用。2024年以来清远市已查处3起档案数字化数据泄露案例,涉事单位及服务机构合计被处罚18.2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政务处分。
在清远市域范围内承接档案数字化业务的服务机构,需先取得广东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承接涉密档案数字化业务的,还需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数字化类),无资质机构承接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备案,产生安全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双方责任。
清远某市属国企2024年完成12万件存量文书档案数字化项目,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实施,提前完成密级标注和部门报备,加工过程全程在企业内部专用场所完成,最终验收一次性通过,档案调阅效率较之前提升87%,完全符合省市两级档案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