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档案整理需同时符合三级规范,整理前需确认以下标准:
所有档案第一步按保管期限分成三类,不得跨类混放:永久、30年定期、10年定期,涉密档案单独划分保管期限,单独存放整理。
针对双语档案,同一内容的藏文、汉文版本需划定为同一保管期限,不得分开划分。
玉树州政务类、企事业单位档案要求统一采用三级分类法,结构为:年度→保管期限→机构,举例:2024年→永久→办公室,即为一个分类单元。
馆藏档案可采用「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基层单位统一使用上述要求的三级分类法即可。
藏汉双语档案:同一内容的双语版本必须放在同一归档单元,藏文版本在前,汉文版本在后,不得分开分类存放。
牧区民生档案:按乡镇→行政村→年度分类,单独组卷,方便后续调阅使用。

装订前必须去除档案内所有金属物(订书钉、回形针、别针等),防止氧化锈蚀损坏档案;破损档案需用宣纸托裱修复;幅面大于A4的图纸、资料需按A4大小折叠,对齐左下角,保留档号标识位置;幅面小于A4的单据、票据需粘贴在A4规格衬纸上固定。
玉树州统一档号格式为: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代码-件号,其中保管期限代码:永久为Y,30年为30,10年为10;件号为对应保管期限下的流水号,从1开始编制,不足四位前面补零。
举例:全宗号YS015,2024年永久档案第12件,档号为:YS015-2024-Y-0012
档号需清晰标注在档案封皮指定位置,必须使用碳素笔书写或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签字笔。
电子归档目录需包含以下固定字段,可直接复制以下表头创建Excel文件:
``` 档号|藏文题名|汉文题名|责任者|年度|保管期限|页数|备注 ```藏文档案必须同时填写藏文、汉文两个题名字段,全部录入电子目录,不得只填写一种文字,方便后续检索调阅。
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档案装入同一个档案盒,不同全宗、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不得混装;档案盒脊背需标注档号起止区间、年度、保管期限,排版规则为:左侧装订的横排档案,脊背文字向下竖排;右侧装订的藏文档案,脊背文字向上竖排。
所有移交进馆或单位档案室的档案必须同步提交数字化成果,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