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是指对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源,进行扫描采集、信息录入、元数据挂接、标准化存储的加工业务,输出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的数字档案资源。按照加工对象的涉密属性,可分为涉密档案数字化与非涉密档案数字化两类。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是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颁发的行业准入资质,允许持证企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印制、复制、加工业务。资质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所有密级的涉密载体加工业务,乙级资质可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接机密级及以下涉密载体加工业务。
承接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必须具备对应等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数字化加工类),无资质企业不得参与涉密档案数字化项目投标及实施。非涉密的公共档案、企业普通经营档案数字化项目无强制资质要求,若项目涉及敏感政务信息、核心商业秘密,持有资质可大幅提升竞标竞争力。
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年统计数据,全年公开招标的涉密档案数字化项目中,92%的项目明确将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列为投标必备条件,未持证企业的投标通过率不足1%。
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保密制度体系文件、加工场所安防检测报告、人员保密培训合格证明、近3年相关业务业绩证明等。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涉及涉密内容的材料需按保密要求提交脱密版,或通过机要渠道报送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申报材料。

企业向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级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复审。申请甲级资质的企业,由省级部门复审通过后报送国家保密局终审。所有通过审核的企业需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资质证书,资质有效期为5年。
涉密档案必须在封闭的涉密加工区域内完成所有操作,全程禁止携带手机、相机、智能穿戴设备等任何具有摄录、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加工区域,加工区域需配备无死角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记录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缓存文件、废弃打印件、损坏的存储介质,需按涉密载体销毁规范统一交由具备涉密销毁资质的机构处理,严禁企业私自留存、拷贝、丢弃。加工完成的涉密数字档案需存储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通过专人递送的方式交付业主方,严禁通过互联网、公共物流渠道传输或寄送。
2022年某未取得资质的科技企业,违规承接某地级市涉密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因加工区域未做物理隔离,工作人员私自拷贝12万条涉密人事信息售卖,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相关3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例被纳入全国保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库。
企业取得资质后,需每年12月底前向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保密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当年承接的涉密项目情况、保密制度执行情况、人员变动情况等。涉密加工场所搬迁、核心保密管理人员变动的,需在变动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保密部门报备,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开展涉密业务。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启动延续申请流程,按照首次申请的标准提交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自动失效,不得继续承接涉密档案数字化项目。